资源税改革再度扩围
发布日期:2012-02-20 作者: 点击:
资源税改革再度扩围
资源税改革范围再次扩大。近日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锡矿石等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的通知》,有色金属矿原矿中的锡矿石、钼矿石以及其他非金属矿原矿中的菱镁矿、滑石等矿产资源税税率均有所上调,其中,菱镁矿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由原来的每吨2元调整为每吨15元,提高了13元,滑石和硼矿资源税由原来的每吨3元调整为每吨20元,提高了17元。
有色协会资料显示,我国的钼、镁、锡矿等资源非常丰富,均居世界第一位,资源 从行业基本面还是从战略价值方面,堪比稀土毫不为过,根据美国地质勘探局的统计资料显示,中国的钼资源占全球钼资源储量的38.4%及储量基础的43.7%,作为一种重要的不可再生的稀缺战略资源,日本、俄罗斯等大国先后建立起了钼的战略储备。
上述人士坦言,我国在这些矿产资源的开采方面,无论是锡矿、菱镁矿和钼矿等矿上普遍存在生产散乱,规模小且产业集中度偏低等情况,造成无序开采,污染环境、特别是我国国土资源部进行开采总量控制后,私采乱挖和走私等现象屡见不鲜。
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责任人表示,改变目前资源税税负水平偏低的状况,提高资源税在资源价格中的比重,有利于避免属于国家所有的稀缺性资源利益的流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