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岩毛公告
发布日期:2024-02-02 作者: 点击:
一、销售岩毛明细表
名称 | 规格 | 存放地点 | 数量(上限) | 底价 |
岩毛 | 0-500mm | 矿区北排岩场 | 200万吨 | 33元/吨(含装车费) |
二、竞买人须知
1、岩毛公开竞价销售。
2、岩毛不零售。竞买人应选择报名竞买100万吨或200万吨岩毛中一种数量。如只有报名竞买100万吨岩毛的竞买人,按100万吨竞价。如只有报名竞买200万吨岩毛的竞买人,按200万吨竞价。如同时出现报名竞买100万吨和200万吨岩毛的竞买人,按200万吨竞价;报名竞买100万吨岩毛的竞买人,可在接到海镁集团的通知按200万吨竞价,3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报名竞买200万吨岩毛,经核准后参加200万吨竞价,否则视为放弃竞价资格。
3、竞买人在报名之前,可到矿区北排岩场现场勘察、探测岩毛现状,在公告期限内一旦参加竞价,不得对岩毛提出异议。
4、竞买人到海镁集团销售部报名,并填写报名登记表(文本见附件1)。
5、公告期限为5个自然日(2月6日16时截止),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。公告期限即为竞买人报名期限。
6、竞买人接到销售部通知之日起2个自然日内(2月8日16时截止),应向海镁集团交纳竞买保证金。竞买保证金按销售岩毛总量的底价总额10%计算。竞买人不交竞买保证金,视为放弃竞价资格。
7、保证金交纳确认后,竞买人接到销售部通知参加海镁集团组织销售会,公平竞价(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1元/吨的整数倍)。最终以报价最高的竞买人为买受人。买受人的的竞买保证金转为买卖价款。买受人弃买,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。未成交的,海镁集团于3个工作日内将竞买保证金返给竞买人。
8、买受人于销售会次日起1个工作日内,与海镁集团签订岩毛买卖合同(文本见附件2)。
9、付款期限及方式: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,买受人采取银行电汇方式,一次性向海镁集团付清买卖价款。海镁集团按买受人提货进度,陆续开具等额发票(税率13%)。买受人不得以抵账或抹账方式支付买卖价款。
10、交货办法及期限:买受人自提岩毛,自负运费。海镁集团负责现场装车并计量。每100万吨岩毛,买受人应在一年度内提完(从买卖合同生效后提货之日起开始计算)。岩毛表层绿化覆土,海镁集团剥离留用。
三、竞买人、买受人声明
1、岩毛指海镁集团40年前采矿剥岩排放的弃料杂物,不能确定各种矿料成份占比,竞买人竞价前已获知,并愿意承担竞买的商业风险责任。
2、竞买人保证不存在违规违纪等恶意竞价行为,否则海镁集团有权取消买受人竞价资格,同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。情节严重的,海镁集团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,并追究赔偿责任。
3、海镁集团打包销售岩毛。买受人出具年度提货计划表,自备提货车辆。海镁集团核准后,有权按矿区治理规划设计方案,从西向东整体推进,不留死角,无论岩毛含矿量多少一并装车外运。
4、买受人不在现场进行拣选筛分,不将装车的废物倒运或排放至海镁集团矿区内。否则海镁集团有权解除买卖合同,剩余买卖价款不予返还,且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。
5、提货时除买卖的岩毛之外,买受人不得夹带其它矿产品或有价物品,否则海镁集团有权按偷窃行为处理。
6、买受人将岩毛运出海镁集团矿区之后,海镁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7、买受人遵守海镁集团厂区(含矿区)管理制度,接受政府部门及海镁集团的监督检查工作。
8、如因法律法规及政策所限,导致岩毛竞价无法推进、买卖合同终止或中止履行,当事方相互免责。但买卖合同终止的,尚未履行部分的买卖价款,予以返还;买卖合同中止履行的,待恢复履行后,顺延约定期限。
9、本公告内容,最终解释权归海镁集团。
海镁集团联系人:侯艳杰14740289888
杨皓元15124101001
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
2024年2月2日